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多媒体设备维护服务及投影仪灯泡供应商遴选采购
发布时间:2018-04-12 16:19:19 访问次数:216
一、采购项目
二、投标要求
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及递交
1)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2) 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磋商响应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
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建议采用双面打印)。磋商响应方应将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皮上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方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同时提交给需方。
4) 投标响应方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应标,但针对每个所选标项,只能投报一个应标方案。
5) 针对所响应标项,投标响应方应提供具体的响应清单,同时要求详细说明服务的实施及扩展优惠方案等。
6) 投标报价应包括维保服务(或者灯泡更新)所需的施工、交通运输、通信、设备备件及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7)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8) 询价采购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9) 投标响应方应在负责所投标项服务的基础上,以用户为中心,承诺无推诿原则,保证用户整体维护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指标要求
1. 标项一、多媒体设备维护服务 (详见附件一)
2. 标项二、投影仪灯泡供应商遴选(详见附件二)
3. 多媒体设备巡检维保服务内容表(详见附件三)
4. 供应商选择原则
综合考虑公司实力经验、投标价格、服务方案和优惠承诺等因素。其中,标项二将根据评标结果分别确定各型号灯泡的供应商,具体更新数量以用户实际需要为准。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
杭州市凯旋路268号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东大楼310室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技术服务部(邮编 310029)
2. 联系人
张逸飞 电子邮箱:zyf1@zju.edu.cn ;电话:0571-86971191。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