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暑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05 08:53:52 访问次数:4872
学院各部、室、中心:
按照学校有关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06年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结束工作
1.请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前有关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2.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2006届毕业环节有关工作。
二、教职工暑期安排
1.全院教职工于7月24日-8月22日安排暑期轮休。在此期间,各部门安排职工休息25天。各部门在安排职工轮休的同时,必须安排好本部门的暑期日常工作和下学期初有关工作。计算中心人员暑假时间定于7月20日-8月20日。学院暑期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2.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请在7月3日前把加班计划报院办郑燕芬老师处。
三、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在放假前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措施。若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006年6月28日